开设赌场罪,开设赌场罪属于什么案

在影视剧中,“赌场”大多都装饰豪华、高档,“开设赌场”也似乎离我们很远。其实,现实生活中的游戏机,甚至微信群都已成为不法分子开设赌场的工具,这些行为都构成了“开设赌场罪”。近年来,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多起“开设赌场罪”案件。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场所,往往成为了犯罪分子开设赌场的“隐形外衣”。为此,法官作出提醒,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误入歧途。

微信抢红包抢出犯罪

2017年8、9月,被告人陈某贞提议并与被告人陈某坤、林某勤、陈某玉、陈某强、林某兴、许某庆共同商议,由被告人陈某贞出资13万元,被告人陈某坤等6人各出资2万元,合计出资25万元,作为合伙开设赌场的赌资,在被告人陈某贞及被告人林某兴的住所内,合伙利用手机在网络上组建微信群,采用微信抢红包的方式开设赌场,组织赌博活动。其间,被告人陈某贞担任群主,负责建群、制定赌博规则、购买抢红包的机器人、向中介购买赌博微信号及管理微信群等,被告人陈某坤、林某勤、陈某玉、陈某强、林某兴、许某庆负责赌博输赢的赔付、给中介回扣、发流水及给玩家返水、拉人头等。至2018年2月,7人共从中非法获利25万元,其中被告人陈某贞分得13万元,被告人陈某坤等人各分得2万元。2018年3月20日,被告人陈某贞等7人商议后再次合伙以上述方式和地点继续开设赌场,合计出资55万元,其中陈某贞出资20万元,陈某坤出资10万元,林某兴等5人各出资5万元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贞、陈某坤、林某勤、陈某玉、陈某强、林某兴、许某庆合伙以营利为目的,利用手机在网络上组建微信群,邀请不特定人员入群,通过微信抢红包方式开设赌场,组织赌博活动,情节严重,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贞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,被告人陈某坤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至3万元。

■点评

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,用微信、支付宝等平台发红包、抢红包早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活跃气氛、增进感情的方式,这也让很多居心不良的人嗅到了“商机”。一些人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,妄图借助没有现实场所、没有现金往来等理由逃避法律制裁。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付出代价。本案中陈某贞等7人以营利为目的,利用微信群抢红包的形式开设赌场,隐蔽性强,内部组织架构完备、人员分工明确,涉案金额大,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7名被告人全部判处实刑。

微信赌博虽然与传统的赌博方式有所不同,但是换汤不换药,其性质、危害是一样的。

家庭、亲朋好友间发红包、抢红包与网络赌博的区别在于是小额互发、没有获利抽头,可视为赠予,不算是违法行为。微信网络赌博有三大特点:一是不法分子建立了专门的微信群,这就等于有了赌博场所;二是有明确的抢红包赌博规则,这就等于制定了赌博方式;三是不法分子从其中有抽头、获利,不是纯娱乐行为,是以营利为目的的。

冒充游戏机的赌博机

2017年3月,张某在龙岩市永定区某动漫城内摆放“翡翠明珠”赌博机一台、“八鲨皇朝”赌博机一台、“五星宏辉”老虎机一台、“狼神”老虎机两台供不特定的人赌博,并以每月2000元聘请游某为该店管理员。2018年2月,游某及店内的2名参赌人员被民警当场查获,并将上述游戏机、相关赌资及账本等予以扣押。经鉴定,查获的游戏机均具有押分、退分等赌博功能,均认定为赌博机。2018年3月12日,张某主动投案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利用固定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赌博机共17台,并组织赌博活动,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综合张某自首及有违法犯罪前科等情形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
■点评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〈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〉》相关规定,设置具有退币、退分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,并以现金、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,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、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“开设赌场”行为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、容留未成年人赌博、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,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、因赌博、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,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等情形的,入罪标准都是降低、从严的。

在本案中张某以营利为目的,购买赌博机供他人赌博,其开设赌场行为无异议。但是以雇佣的方式、以营利为目的管理游戏机机房,并深入参与游戏机机房的运营管理,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受其雇佣为其管理运营也是触犯开设赌场罪。

赌博机是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、机种,是一种游戏厅的附属品,看似公平、娱乐的游戏,但其后果是非法转移、重新分配参赌者的财产。赌博容易上瘾,使人嗜赌成性,甚至为此家破人亡,发展至今已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,应予以坚决打击,严惩不贷。

藏在汽车美容店的赌场

卢某租赁一店面用于经营汽车美容业务。2017年1月开始,卢某在店内提供赌博工具,供他人以“牌九”形式进行赌博,自己负责打扫赌场的卫生,维护赌场秩序,同时向庄家收取坐庄本金10%的费用作为抽头。2017年2月,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,当场抓获19名参赌人员,现场扣押扑克牌一副及赌资人民币13815元。至案发时,卢某共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1300元。同月23日,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对上述参赌人员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卢某以营利为目的,开设赌场,供不特定人员赌博,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结合其认罪、悔罪态度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,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。

■点评

“开设赌场”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,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,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。生活中,“开设赌场”的方式和地点往往带有迷惑性,很多参与者误以为不存在法律风险。尤其在农村地区,“小赌怡情”的错误思想盛行,广大群众在闲暇时“小赌小闹”已是司空见惯。但在娱乐和赌博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,稍不留神便会走上违法犯罪的深渊。

以汽车美容店为掩护,被告人卢某不仅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、工具,还为他人赌博提供服务,向庄家抽取“佣金”,构成“开设赌场罪”,最终受到法律处罚。此类犯罪行为以正当合法的生意为“挡箭牌”,隐蔽性强,应当依法严厉打击。

躲进深山“划豆子”

2017年7月,钟某伙同肖某等人在龙岩市永定区地界内三处山头上开设赌场,以“划豆子”方式进行赌博。赌场通过对参赌人员每注赢取300元以上进行抽取5%作为赌场抽头,抽头在每场赌博结束后再返还给庄家55%,剩余45%作为赌场收入用于赌场开支和股东分红。为了躲避侦查,赌场内庄家不固定,三处赌场轮流使用,具体在哪个赌场设赌由钟某等人决定。直到案发时,钟某等人共计获利5万余元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钟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,合伙开设以“划豆子”形式进行赌博的场所,供不特定人员进行赌博,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,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;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5000元。

■点评

钟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。为了逃避处罚,流窜至深山以“划豆子”的形式开设赌场、抽头获利,该犯罪行为流动性、隐蔽性强,依法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“赌祸猛于虎。”赌博犯罪不仅让人人财两空,更容易引发打架斗殴、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。不要认为“小赌小闹”不是什么大事,只要构成犯罪,就要接受法律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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