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来科普一下执行人拒绝调解协商该怎么办
当执行人拒绝调解协商时该如何处理
了解执行和解协议的重要性
在民事诉讼中,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,关于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协议。这份协议可以是在执行过程中达成的,也可以是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前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。执行和解协议一旦成立,即具有法律效力,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。
调解和执行的区别
调解是一个独立的程序,它发生在诉讼或仲裁之前,目的是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。调解成功的话,双方当事人会签署一份调解协议,这份协议如果没有经过法院的批准,就不具有强制执行力。
法律救济途径
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,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,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。换句话说,如果被执行人不遵守和解协议的规定,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要求被执行人继续按照协议的约定给付,也可以选择申请法院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。
结论
在实践中,如果被执行人拒绝调解协商,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,选择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。这样可以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。同时,也提醒当事人在签署和解协议时要谨慎,确保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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