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见识!国有建设用地逾期开发的补救
国有建设用地逾期开发的补救措施
1. 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罚款或赔偿
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,购买者逾期未使用土地可以被追加罚款。罚款金额一般是按照每天的有效滞纳金计算,具体金额要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的情形约定进行确定。
2. 吊销土地使用权
如果购买者长期逾期未使用土地,那么可以依法吊销其土地使用权,并将土地重新进行出让。
3. 罚款或暂扣土地使用权证书
土地管理行政部门可以对违约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,也可以暂扣违约单位或个人的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,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使用土地。
4. 追究法律责任
土地管理行政部门可以将违约单位或个人移送法律机关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5. 加强监管和管理
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,严格约和监招商单位的核实行为,防止出现划拨土地后不开发不建设的情况。同时,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开发建设评估机制,对招商单位的土地出让开发和招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,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。
6. 协商解决
如果存在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或动工开发延迟,可以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充协议,重新约定“净地”交付期限,为项目动工创造必要条件。
综上所述,对于国有建设用地逾期开发的问题,可以采取多种补救措施,包括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罚款或赔偿、吊销土地使用权、罚款或暂扣土地使用权证书、追究法律责任、加强监管和管理等。同时,如果存在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或动工开发延迟,可以通过协商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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